- 信息来源:市政府办公室
- 发布日期:2022-12-08 16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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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有关部门(单位):
《泰州市数字政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2年10月28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泰州市数字政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
为贯彻落实《泰州市数智赋能行动实施意见》,推动全市数字政府建设走深走实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的先发优势,激活数据要素潜能,释放数据要素价值,推动“一网好办”“一网协同”“一网监管”,形成审批、监管、执法、信用闭环联动机制,构建数字化、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,促进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、数字社会、数字城乡协调发展,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到2023年底,“一网好办”方面,“苏服办”泰州总门户成为全市政务服务总入口,应用接入率和一网通办率达98%。“一网协同”方面,“泰政通”成为全市各级政府内部协同办公总入口,试点市(区)政府部门覆盖度达90%,公务人员使用率超60%。“一网监管”方面,在试点市(区)探索实现“审批、监管、执法、信用”联动机制应用。数据共享开放方面,85%以上市建系统完成数据共享,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数据开放率达98%。各市(区)和市级部门建立较为完善的数字化转型工作机制。
二、主要任务
(一)构建科学精准的数字决策体系
1.加快政府决策数字化。利用数据关联分析、数学建模、虚拟仿真、人工智能等技术,整合经济运行、社会发展、民生服务、社会治理等领域多源数据资源,拓展各领域动态监测、统计分析、趋势研判、效果评估、风险防控等应用场景,探索形成用数据说话的决策机制。通过模块化分析和政策模拟,实施趋势预判、精准调控,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参考,形成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科学化、精准化决策体系。(责任单位: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,市有关部门、各市(区)配合)
2.推进行业经济决策应用。持续提升财政、税收、金融、能源、商务、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数字化治理水平,推动各领域经济政策有效衔接,提升经济调节的科学性、预见性和有效性。加快“泰企通”服务平台、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系统、工业企业“亩均论英雄”大数据平台的推广应用,推进大数据、区块链、AI、VR、5G等新技术在工业运行调度、行业服务和管理、安全预警等方面创新应用。(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牵头,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财政局、商务局、行政审批局、地方金融监管局、税务局等部门配合)
(二)构建公平公正的综合监管体系
3.提升在线监管能力。优化完善市级现有执法系统平台,推动与市“互联网+监管”平台互联互通,实现与省平台对接。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维护和审核发布机制,推动“照单监管”。运用物联网、视频监控、卫星遥感等技术,推进全市非现场监管资源应汇尽汇,强化监管信息互联互通。充分运用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,提高各地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的数量和比例,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。(责任单位:市司法局、行政审批局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)
4.深化重点领域监管。全面整合各类市场监管业务应用,依法运用多源数据为市场主体精准“画像”,支撑市场一体化监管的统计、预测、预警、报警、评估等分析型应用。利用现代科技手段,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的分析、评价和监督管理。加快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领域信息化建设,对消防检测、工地扬尘、施工噪声等施工现场监测数据进行采集、共享和分析,提升智慧工地数字化监管水平。(责任单位:市市场监管局牵头,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配合)
5.加强信用监管互联。深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,推进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,做到市场主体基本信息、投诉举报、执法监管、行政诉讼、信用等信息“应归尽归”,构建覆盖所有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体系。实施联合惩戒,实现“一处违法、处处受限”。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将信用行为信息上链,实现信息的不可篡改、可追溯、可验证。(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牵头,市司法局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)
(三)构建智能闭环的协同治理体系
6.智慧化城市治理。运用BIM(建筑信息模型)、CIM(城市信息模型)等技术,持续完善数字孪生城市空间底座。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(含人防设施)数字化、智能化改造,搭建供水、排水、燃气、热力等设施感知网络和地面塌陷隐患监测感知系统,推动与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,推进城市空间“一张图”数字化管理。围绕解决城市治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,打造“小切口、大民生”特色应用场景。(责任单位: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,市自然资源规划局、城管局等部门、各市(区)配合)
7.数字化乡村治理。实施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,加快农村网络普及覆盖与升级换代。构建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,汇聚多源基础数据,叠加粮食、水产、畜牧等重要农产品产业布局,建立乡村重要资源天空地一体化全域地理信息“一张图”。搭建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,创新农村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管理,推动党务、村务、财务网上公开,助推村级组织建设管理规范化,充分释放“互联网+治理”新效能。(责任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牵头,市有关部门、各市(区)配合)
8.精细化社会治理。实施法治护航行动,推进行政立法、备案审查、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智能化,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,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。深化“雪亮工程”建设,提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能力,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智能化水平。集约建设网格化管理、精细化服务、信息化支撑的基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,推进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、数字城管等领域系统对接。(责任单位:市公安局牵头,市司法局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等部门、各市(区)配合)
9.智能化应急管理。整合应急管理、消防救援、水利等部门数字资源,构建“应急大脑”,全面实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。加快完善智慧应急综合管理平台,实现对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监测、评估以及预警、趋势分析,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的分类分级管控。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与消防救援资源融合,加快应急、消防“一张图”叠加互补,形成灾害风险联防联控新格局。(责任单位:市应急管理局牵头,市有关部门、各市(区)配合)
(四)构建便捷普惠的公共服务体系
10.提供泛在可及的政务服务。依托泰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,打造数字政府“苏服办”泰州总门户,推动全市政务服务总门户的网站、移动端、自助终端、办事窗口四端融合。搭建全市统一的“一件事”受理系统,推动50项“一件事”网上可办好办易办。加快解决一人多卡、多码问题,建设全市“一码通”标准体系,打造本地自然人、市场主体和物理场所的数字身份识别码,实现一人一码、一企一码、一址一码。(责任单位:市行政审批局牵头,市有关部门、各市(区)配合)
11.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。依托“苏服办”泰州总门户,集成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(企业开办和注销、办理建筑许可、获得水电气和网络、获得信贷、纳税、电子发票、跨境贸易、执行合同、办理破产、不动产登记等)、知识产权保护、公共资源交易、政府采购等系统应用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。依托“泰企通”服务平台,实现惠企政策全覆盖、能落地、快兑现,让“申请政策不用跑”成为常态。(责任单位:市行政审批局牵头,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财政局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)
12.提供普惠均等的民生服务。坚持诉求驱动和技术驱动的有机统一,深化12345诉求响应平台建设,在主动治理和未诉先办上寻找创新点和突破点。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,推进社会保障、民政服务、教育教学、交通运输、医疗保障、卫生健康、安居服务、智慧商务、文化旅游、全民健身等领域数字化转型。注重开发适应老年人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的智能化服务,推动优质公共服务向基层和特殊人群延伸。(责任单位:市行政审批局牵头,市有关部门配合)
(五)构建整体高效的政务运转体系
13.促进政务一体化大协同。通过国产化适配改造,将分散于各部门的OA系统和数据资源进行有机整合,全面提升政府内部办公效率。开展“泰政通”App市(区)试点工作,大力推进数据一体化、平台一体化、办公一体化,紧扣办文、办事、办会、督查督办等业务需求,打造多级联动的一体化政务协同体系,实现政府内部协同高效办公。健全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高效落实机制,实现多跨协同、量化闭环。(责任单位: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,市有关部门、各市(区)配合)
14.优化数字政府体制机制。将数字政府建设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度融合,构建与数字政府相适应的政府职责体系,推动政府职能更加优化、权责更加协同。适应数字化转型要求,推动政府组织运行架构持续优化,实现知识信息共享、组织在线协同和业务高效运转。将“数字化思维”融入政府治理全过程,推进技术融合、业务融合、数据融合,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网络,推动实现政府治理更加精准高效、规范透明。(责任单位: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,市有关部门、各市(区)配合)
(六)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
15.完善数据管理机制。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,明确政府部门数据归集、共享、开放、应用、安全、存储、归档等责任,形成推动数据开放共享的高效运行机制。完善公共数据目录体系,优化基础数据库、各类专题数据库,细化完善数据地方标准,加快构建标准统一、管理协同、安全可靠的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。加强对政务数据、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统筹管理,全面提升数据共享服务、资源汇聚、安全保障等一体化水平。(责任单位: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,市有关部门、各市(区)配合)
16.加强数据高效归集共享。推进数据归集扩面提效,充分对接省平台,探索利用联邦学习、多方安全计算等新型技术,实现税务、海关等垂管部门数据按需归集共享。深化推进“一数一源一标准”全生命周期治理,高质量完成省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试点工作。推动全市政务数据双向流动通道建设,各市(区)、乡镇(街道)提出数据回流需求,由市大数据管理局统筹汇聚相关数据后,按照属地原则将数据回流。(责任单位: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,市有关部门、各市(区)配合)
17.深入推进数据开发利用。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和安全利用管理机制,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,充分挖掘数据要素价值。迭代完善泰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,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和责任清单,加大人社、民政、医疗、教育、交通等重点领域政务数据有序开放力度。举办泰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创新大赛,落地一批有竞争力的数据创新应用产品或解决方案。(责任单位: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,市有关部门配合)
(七)构建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体系
18.强化安全管理责任。明确政府部门数据管理职责,健全网络安全工作责任体系,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形成跨地区、跨部门、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。强化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监管,切实防范公共数据篡改、泄露和滥用,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和运营企业的规范管理。构建数据安全防护能力评估指标体系,确保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可量化、可追溯、可评估。(责任单位: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,市有关部门、各市(区)配合)
19.落实安全制度要求。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制度,全面贯彻《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》,健全数据归集、治理、共享、开放、授权运营、安全管理等制度。建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、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、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制度,完善网络安全标准规范,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。依法收集使用个人和企业数据,加大对涉及秘密、隐私、个人信息等数据保护和监督力度。(责任单位: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,市有关部门、各市(区)配合)
(八)构建集约实用的基础设施体系
20.夯实基础设施能力。出台《泰州市新型数据中心产业统筹发展规划方案》《泰州市新型数据中心建设指导意见》,筹建新型数据中心。按照“两地三中心”和“双活系统”架构,升级扩容政务云平台,提升容灾备份能力。巩固“5G+政务外网”全省试点成果,推进政务网、数据中心及相关业务系统、应用平台等方面全面实现支持IPv6。加快部署泛在物联感知网络,推进智能传感器布设,支撑物联网应用发展。(责任单位: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,市有关部门、各市(区)配合)
21.强化共性应用支撑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、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,强化电子证照应用支撑保障。建立全市权威、规范、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,满足政务服务全领域电子签署。推动数智化应用支撑能力汇聚整合,促进工业物联网平台、区块链、自然语言处理、语音识别、可信身份认证、通用算法、通用模型等技术能力集成封装,助力数字政府共性应用能力体系集约建设。(责任单位: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,市有关部门、各市(区)配合)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数字政府专项行动工作专班,制定具体工作方案,细化目标任务,形成指标体系,明确责任分工,挂图作战、对账销号。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推进机制,组建工作群组,形成例会制度,及早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。
(二)加强试点示范。坚持全面部署和试点带动相结合,围绕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、共性需求等有序开展试点示范,通过顶层设计和市(区)探索相结合的方式,以点带面实现“一地创新、全域共享共用”。
(三)加强督查考核。建立专项督查机制,定期组织工作督查。依托“晾晒台”,定期公布各项目建设进展,通报晾晒进度缓慢项目。总结推广典型示范项目,将各单位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,确保整体建设实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