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政府文件
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和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
  • 信息来源:市政府
  • 发布日期:2021-06-08 09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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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
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》(苏政发〔2020〕104号)精神,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加大简政放权力度,结合我市工作实际,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34项行政权力事项,承接25项行政权力事项的管理层级,现予公布。

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承接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工作,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。对公布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,要坚决及时停止审批,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。对公布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,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抓紧做好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,确保放得开、接得住、管得好。

 

附件:泰州市取消和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

泰州市取消和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.doc

 

泰州市人民政府

2021年5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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